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6日 来源:突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其中,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享受伤残待遇;因工死亡的职工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工伤保险让伤痛有保障,为劳动者保驾护航。
近年来,工伤保险基金总支出超过1000万元,共支付待遇1500余人次。工伤医疗费基金支付137.5万元,共支付100余人次;伤残待遇基金共支付531.5万元,支付待遇超900人次;工亡待遇支付共331.2万元,共支付50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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