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 1 |
事项名称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 |
|
| 2 |
实施主体 |
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依法授权的行政审批部门 |
|
| 3 |
设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50号) 第五条第一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后,依法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 :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3.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依法取得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全国范围内长期有效。(四)《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4号) 第九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
| 4 |
实施对象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
| 5 |
许可范围 |
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包括: 1.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2.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3.组织开展招聘会; 4.开展网络招聘服务; 5.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 |
|
| 6 |
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20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 7 |
申请材料 |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书; 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4.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等方式核实的,无需让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 |
|
| 8 |
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本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书面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4.决定(符合条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注明理由)。 |
|
| 9 |
受理地点 |
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依法授权的行政审批部门办事窗口 |
|
| 10 |
备注 |
不收费 |
|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
申请书 |
|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 机构基本情况 |
|||||||||||||
| 机构名称 |
|||||||||||||
| 地 址 |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成立日期 |
|||||||||||
| 机构类型 |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港澳台资企业 □外资企业 □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情况 |
|||||||||||||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
| 工作经历 |
|||||||||||||
| 服务设施情况 |
|||||||||||||
| 经营场所情况 |
□自有: ㎡ □租用: ㎡ |
||||||||||||
| 办公设施情况 |
(简要列举,如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文件柜等办公设施情况) |
||||||||||||
|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可另附) |
|||||||||||||
| 姓名 |
文化 程度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
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
|||||||
| 开展网络招聘服务情况 |
|||||||||||||
| 网络招聘平台类型 |
□网站 □app □小程序 □其他 |
电信业务经营 许可证编号 |
|||||||||||
| 网络招聘平台名称 |
网络招聘平台链接 |
||||||||||||
| 申请事项 |
|||||||||||||
| 人力资源服务 行政许可范围 |
£1.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2.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3.组织开展招聘会 □4.开展网络招聘服务 □5.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 |
||||||||||||
| 人力资源服务 业务备案范围 |
□1.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2.就业和创业指导 □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4.人力资源测评 □5.人力资源培训 □6.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
||||||||||||
| 申请材料清单 |
|||||||||||||
|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是否提交 |
|||||||||||
| 1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书(即本申请书) |
||||||||||||
| 2 |
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另附) |
||||||||||||
| 3 |
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另附) |
||||||||||||
| 4 |
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在本申请书中填写或另附) |
||||||||||||
| 5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另附,如营业执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委托书等) |
||||||||||||
| 以上材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等方式核实的,无需让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 |
|||||||||||||
| 本单位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和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自愿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便签文头)
发文文号:
关于同意 (申请机构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机构名称)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并开展以下第 项业务:
1.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2.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3.组织开展招聘会
4.开展网络招聘服务;
5.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于10日内通过快递(邮费自理)或自取方式送达。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许可机关存档。
(便签文头)
发文文号:
关于对 (申请机构名称)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机构名称)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经审查,不符合下列法定条件中的第 项:
1.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3.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许可机关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许可机关存档。
委托书
单位名称: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被委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今委托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 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 人力资源服务书面报告事项。
特授权以下内容:
□ 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
□ 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 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申辩的权利;
□ 签收行政文书、证明文件的权利;
□ 。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委托书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书面报告事项办事指南后不再另附。
现场核查记录单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地 址:
机构基本情况核查如下:
注册登记证照原件信息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是 □否
经营性ICP许可证原件信息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是 □否
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情况:
经营场所情况:
办公设施情况: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其它情况:
核查机关:
第一核查人签字:
第二核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记录单由核查机关存档,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后不再另附。
突泉县人社局行政审批与技能人员服务股:0482-5177719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2402007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