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执业药师配备情况专项检查

来源: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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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切实履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药监发〔2021〕2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使用的通知》内药监函〔2024〕329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1月12日,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突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辖区内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联合重点检查药店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销售处方药等问题。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查询考勤记录、询问相关药品销售情况等方式,对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是否履行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职责进行了细致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向药店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讲解了关于执业药师配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强调了执业药师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提供专业药学服务中的关键作用。

  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个别药店存在的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

  此次联合检查,不仅强化了药品零售环节的监管力度,也促进了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下一步,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执业药师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我县药品流通领域的良好秩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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