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投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及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承担招标代理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项目名称:兴安盟突泉县2026年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
2、项目名称:突泉县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二、服务内容
受托代理机构须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实际,依法依规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编制招标文件;
- 发布招标公告;
- 组织开标、评标;
- 协助签订合同;
- 招标资料归档及备案等。
三、服务周期:自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部完成止。
四、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并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三年内有同类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经验者优先,能提供近年类似项目代理业绩证明;
(五)拥有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六)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等所需要的办公条件;
(七)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报名及资料提交事宜
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方式:有意向的代理机构请将报名资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
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提供2024或者2025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公章);
7.按照甲方评分要求编制的评审响应文件(需对应评分细则逐条说明,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8.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审及选定方式
评审小组对所有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指标包括企业资质、专业领域因素、业绩经验、收费合理性等方面,最终择优确定中选代理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韩彬
联系电话:13030439417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依法追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5日
附件
| 评分标准和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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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项 |
细则 |
分值 |
| 投标人概况 (满分30分)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委托代理行为的通知》—综合场地 |
1.代理机构在兴安盟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 200(含)平方米以上,开评标场地功能划分清晰得10分; 代理机构在兴安盟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 150--200平方米,得7分; 代理机构在兴安盟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 150平方米以下,得4分; (1)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用房产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中明确体现建筑面积); |
10 |
| 2.代理机构具备必要的电子化交易设备设施(包括:①计算机设备、②音视频采集及存储设备、③评审专家身份认证及云证书签名采集设备;以上全部满足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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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代理机构有完善的档案留存实力,结构及平面布局合理,档案管理相关场所规划合理且有足够的档案存放场地及设备(包括监控、消防及其他硬件设备),能保存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至少15年。满足此项要求的得10分,有欠缺的不得分。 |
10 |
|
| 注:采购人对上述第1条至第3条内容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其是否与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相符。(若与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不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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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人员(满分15分)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委托代理行为的通知》—专业领域因素 |
拟投入项目团队配备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且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3人以上每多提供1人得3分,最高得15分; |
15 |
| 诚信评价(满分15分)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委托代理行为的通知》—代理机构诚信评价结果 |
2023年1月1日至今,获得代理机构行业荣誉:每获得一项得3分,最高15分。 |
15 |
| 企业业绩(满分30分)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委托代理行为的通知》—项目特点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代理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价。每有1个符合要求的项目计5分,本项最高得30分,无符合要求项目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截图并附链接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
30 |
| 收费标准(满分10分) |
完全响应内蒙古自治区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代理服务费收取下浮比例不得超过20%。下浮比例20%得10分;下浮比例15%得7分;下浮10%得5分;不下浮得3分。 |
10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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