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各驾驶员培训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5〕20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录入行政检查计划、行政检查标准的通知》(内司通〔2026〕20号)要求,旗县级以上行政执法部门要向社会公布行政检查计划、行政检查标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为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加快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同时高效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30340-202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25)新国标要求,坚持考核与服务融合、排查与整改同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打扰,扎实做好新老国标平稳过渡衔接,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突泉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全县2025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校)质量信誉考核暨新国标落实整改服务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本次工作以“一次入企、多项统筹,考核把关、服务先行,
排查问题、闭环整改”为原则,将2025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与新国标落实整改服务指导、行业问题排查整治有机结合,通过一次现场核查完成多项工作任务,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各相关单位要立足行业监管与服务职能,既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开展质量信誉评定,又主动做好新国标政策解读和实操指导,提前帮助驾校排查软硬件建设与新国标要求的差距,压实驾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宣传-指导-排查-整改-验收”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2026年6月1日前我县驾校全面达到新国标要求,实现新老标准平稳有序、无缝衔接。
二、考核对象、周期及服务指导范围
(一)考核对象
凡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且2025年度在我县开展驾培经营活动的驾校。
(二)考核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新国标服务指导范围
全县所有驾培机构,重点指导驾校在办学条件、教练场地、
教学设施、教练车、教练员配置等方面对照新国标开展排查整改。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工作分企业申报、旗县初审指导、盟级联合核查、结果公示、整改验收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申报及旗县宣传指导阶段(2026年3月5日前)
1.突泉县交通运输部门于2月28日前,组织在本辖区备案的驾培机构对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填写《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以下简称《考核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交通运输局法制股,申请质量信誉考核。
2.交通运输局同步开展新国标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线下培训、入企走访、线上答疑等方式,向驾校讲解新国标核心要求、修改要点及整改方向,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企业理解无偏差。
(二)初审指导及问题梳理阶段(3月10日前)
1.交通运输局以内蒙古自治区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备案信息为依据,对我县驾校上报的质量信誉考核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对场地面积、车辆数量、教练员数量等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要求驾校5个工作日内重新梳理上报。
2.交通运输局对辖区驾校开展初步现场指导,建立《新国标落实整改问题台账》,对照新国标核查驾校存在问题。对于能当场指导整改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纳入台账管理。
3.交通运输局将初审后的考核材料、辖区驾校《新国标落实整改问题台账》汇总上报至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并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于3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至盟中心运输服务科蔡永昊处(电话:0482-8250366)。
(三)盟级联合核查阶段(3月16日—4月3日)
按照既定行程开展一次入企、统筹核查工作,同步完成质量信誉现场考核和新国标整改现场指导:
1.对照《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开展现场打分,涉及加分项目的,需核查实物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考核分数现场告知被考核驾校;
2.对照新国标要求及旗县上报的整改问题台账,现场核查驾校软硬件条件,对未排查到位的问题现场补充录入台账,明确整改标准和技术要求,现场解答驾校整改疑问;
3.联合核查组同步收集驾校在新国标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诉求,对共性问题统一研究解决办法,对个性问题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
核查行程安排如下(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突泉县:3月18日-3月20日
(四)结果公示及问题交办阶段(2026年4月15日前)
1.结果公示初定于4月15日前,在盟交通运输局官网等官方渠道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2.对公示期间收到的申诉、举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核查复核,复核结果作为最终考核依据;
(五)整改验收及闭环管理阶段(2026年6月1日前)
1.驾校自主整改:各驾校按照整改台账、整改标准和时限要 求,逐项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属地旗县市交通运输局申请验收;
2.日常督导:交通运输局建立整改台账销号管理制度,对辖区驾校整改工作进行日常跟踪督导,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整改滞后的驾校进行约谈提醒。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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