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页

守诚信纳税初心 享奖惩分明红利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7日     来源:默认部门     字体: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守诚信纳税初心 享奖惩分明红利

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市场主体的“金名片”“通行证”。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各类纳税主体依法诚信纳税,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税收环境,突泉县税务局特开展纳税信用奖惩政策科普,让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明晰信用价值,守护自身信用权益。

纳税信用评价是税务部门依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对其纳税信用状况进行的分级评定,共分为A、B、M、C、D五级。评价结果直接与奖惩措施挂钩,贯穿税务服务、监管全过程,同时联动多部门实现信用协同共治,真正让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守信激励,让诚信纳税有“甜头”。突泉县税务局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信用联合激励卡”暂行办法》,联合25个政府部门和单位,为A级信用纳税人推出22项联合激励措施,让良好纳税信用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对A级纳税人,税务部门提供“绿色通道”“专人辅导”等便捷服务,发票领用可单次领取3个月用量,调整用量即时办理,退税审核高效快捷,大幅节省办税时间成本。同时,依托“税银互动”机制,A级、B级纳税人可凭良好纳税信用申请“税银诚商贷”,无需抵押担保即可获得资金支持,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此外,守信纳税人还能在项目招投标、政府补贴申领、评先评优等领域享受优先待遇,让诚信成为企业发展的“加分项”。

失信惩戒,让违法失信有“苦头”。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D级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实施差异化监管,强化风险防控。D级纳税人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票领用、发票调额等事项受到严格限制,无法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更为重要的是,失信信息将被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及相关部门,在融资授信、大额消费、人员招聘、政府采购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例如,部分纳税人因拒不更正虚假申报、长期拖欠税款被判定为D级后,不仅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还丧失了政府补贴申领资格,深刻体会到失信的严重后果。

信用修复,为失信主体留“回头路”。突泉县税务局秉持“包容审慎”原则,畅通纳税信用修复渠道,引导失信纳税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挽回信用损失。纳税人只要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纠正涉税失信行为,并完成信用承诺,符合修复条件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逐步提升信用等级,恢复相应的税收便利和激励待遇。截至目前,我县已有多名纳税人通过信用修复,重新获得了良好信用评级,重拾发展信心。

为帮助纳税人守护信用,突泉县税务局依托大数据技术,对纳税人信用指标进行实时扫描分析,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纳税服务群等渠道,“点对点”推送信用预警信息,提醒纳税人及时纠正失误、避免信用失分。同时,通过上门辅导、政策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普及纳税信用评价标准、奖惩措施和修复流程,让纳税人精准掌握信用管理相关政策。

诚信兴商,信用兴税。下一步,突泉县税务局将持续深化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扩大信用评价覆盖面,推动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深度融合,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坚守诚信底线、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突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诚信动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我要纠错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