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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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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疆沃土壤改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你公司于2026年3月9日,被我单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突市监处罚〔2026〕33-36号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处罚信息上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进行公示后,行政相对人可于最短公示期满后申请信用修复,撤销相关公示信息,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你方失信行为属于其他领域失信行为,请尽快履行处罚义务,并于12个月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申请在线信用修复。县、盟、区、国家平台工作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逐级进行初审、复审、终审,办理结果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查询。 

  因通过你单位住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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