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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2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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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财农〔2025〕69号

农科局、各乡镇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兴安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兴财农〔202592)文件要求按照突泉县农科局提供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意见,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以下简称衔接资金)  万元,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政策部署,切实管用用好资金,待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好,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二、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请你单位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相关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9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表

 20251229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突泉县财政局                    20251229日印发

 

附件: 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类型

项目名称

拨付资金

拨付单位

1

社会化服务村产业拓展项(3401.64万元)

突泉镇社会化服务村产业拓展项目

1200

突泉镇政府

2

太平乡社会化服务村产业拓展项目

1201.64

太平乡政府

3

永安镇社会化服务村产业拓展项目

1000

永安镇政府

4

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420万元)

九龙乡龙门村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70

九龙乡政府

5

学田乡西沟村果树经济林改造项目

70

学田乡政府

6

东杜尔基镇和平村社会化服务项目

70

东杜尔基镇政府

7

水泉镇联合村新型村集体社会化服务项目

70

水泉镇政府

8

宝石镇宝兴村社会化服务项目

70

宝石镇政府

9

六户镇兴泉村新型村集体经济农特产品加工创业基地配套设备项目

70

六户镇政府

10

项目管理费

34.36

农科局

                    

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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