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决定,促进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突泉县园林环卫中心委托内蒙古远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突泉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综合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程序,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开展广泛的调查,充分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此,本公告将突泉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综合工程建设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方面的意见以及防范、化解各类潜在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突泉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综合工程
建设地点:突泉县突泉镇内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突泉县园林环卫中心
项目建设工期:2025年8月-2026年12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环卫设备更新工程。各系统处理规模如下:
(1)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改造后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规模90t/d,使用年限为10年,总库容为42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规模为80t/d。
(2)环卫设备更新:包含更新垃圾收集桶300个、垃圾收集桶内胆300个、吸污车3辆、自卸车1辆、机具7辆、夯实机2台等。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4903.21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自筹。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为切实从源头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社会风险进行前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突泉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综合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本项目风险点主要包括发展规划、项目选址、项目施工、环境影响等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1)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围居民影响、劳资纠纷等。
(2)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突出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和态度;
2.项目实施对当地城市发展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5.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6.最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7.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实名制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将在分析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反馈有效。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8:00-12:00,14:30-6:00)向突泉县园林环卫中心或内蒙古远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六、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突泉县园林环卫中心
联系人:付琳 联系电话:13214805916
电子邮箱:8418844511@qq.com
评估单位:内蒙古远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宫经理 联系电话:19504820333
电子邮箱:544483269@qq.com
突泉县园林环卫中心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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