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页

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筑牢医保基金安全法治防线

来源: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4-17 14:41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为持续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秩序,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防范化解医保基金运行各类风险隐患,县医保局于4月16日组织研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由保障中心主任谢佳兴同志根据《实施细则》第三章:监督管理作出详细解读。健全监管机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检查,运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医药费用进行实时稽核,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依托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加大大数据筛查力度,精准识别异常费用数据,对可疑线索快速核查、严肃处置,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会议指出: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监管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实施细则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细抓实基金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筑牢法治思想根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逐条吃透监管新规、违法认定标准及执法处罚要求,做到全员懂政策、明职责、守底线。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从严整治突出问题。聚焦基金使用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位,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各类违法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