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文化馆开展“影像推介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移动摄影展作品征集活动

来源:突泉县文化馆 发布时间:2026-04-2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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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现突泉县旅游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内涵,以影像为媒介传递突泉魅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特开展本次移动摄影展作品征集活动。入选作品将作为突泉县旅游宣传名片,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展示,扩大当地旅游影响力。

一、活动主题

影像推介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作品投稿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内容要求:聚焦突泉县境内,重点展现当地旅游风光、特色景点、地域人文、民俗风情、城市风貌等内容,需积极向上、紧扣活动主题,兼具思想性与艺术性,能够传递突泉县的自然之美、人文之韵和发展活力。

形式要求:拍摄形式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只收单幅作品,作品需单独说明拍摄背景或内容简介。

技术要求:作品需保留原始EXIF数据,仅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常规后期调整,严禁合成、拼接、篡改画面等虚假处理,严禁使用他人作品冒充原创。

格式要求:作品文件为JPEG格式,单张作品大小不低于10MB,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像素,确保作品清晰可用于展览及宣传使用。

四、投稿方式

1. 投稿邮箱:2280040989@qq.com

2. 邮件要求:所有投稿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影像推介旅游·助力乡村振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址”格式填写。

五、评选与作品用途

评选方式:主办方将组织专业评审团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作品名单。

作品用途:入选作品将参与本次移动摄影展线下展出,并在主办方官方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展示;突泉县文化馆拥有入选作品的非商业性宣传使用权,可用于展览布置、宣传册编印、官方媒体推广等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另支付稿酬。

六、注意事项

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者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若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侵权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突泉县文化馆无关。

投稿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自愿授权突泉县文化馆行使上述非商业性宣传使用权,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突泉县文化馆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明圆

联系电话:18447339971

投稿邮箱:22800409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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