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预算公开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6-04-24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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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时间:2026420

公开时间:2026423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6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是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受盟生态环境局的委托,负责盟生态环境局职责在突泉县贯彻落实,协助县政府委政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科学决策和统一监督管理,承担突泉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突泉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审批等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党务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党建工作与行政办公室职责。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生态环境管理股。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县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配合实施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全县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县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承担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起草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突泉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跨区域转移审批、新化学物质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定各类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3.行政服务股。承担突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突泉县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统筹调度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馈意见整改落实、验收销号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等工作,承担解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职责,承担全县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监测和应急预警监测,组织对开展全旗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发布突泉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监督重点污染源单位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组织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全县规划、政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等行政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务行政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股、行政服务股3个职能股室。本单位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包括:突泉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突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有1家,其中:预算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1人。截止202512月底实有在职2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3人,其他人员1人。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6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突泉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突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突泉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3

突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三、2026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速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协调与规划引领。制定2026年度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实施月度调度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地。同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强化与自然资源、林草、水利、农牧业等部门的规划衔接,形成协同效应。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应用,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不断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和谋划能力,以项目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

(二)深化美丽中国建设实践

推进多层次美丽建设。落实《兴安盟美丽内蒙古建设工作方案》,开展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打造突泉县特色生态品牌。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成效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度。

(三)攻坚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

蓝天保卫战升级。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排查整治低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加强柴油货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综合措施保障空气质量指标持续向好。碧水保卫战提质。强化地表水与入河排污口监管,推进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动态排查河流入河排污口,落实《兴安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保障水环境安全。

净土保卫战拓展。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排查整治耕地周边涉镉重金属污染源,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动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配合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与溯源。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管,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排查,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施尾矿库分级监管与污染隐患排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四)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

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优化环评服务,提高审批效能,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应对气候变化。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碳汇工作,引领绿色低碳发展。

(五)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

做好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督促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破坏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持续推动整治,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尾矿库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确保环境安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督察整改与执法监管。推进督察整改提质增效:统筹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做好迎接新一轮督察准备。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提升执法水平和装备水平。支撑保障能力提升。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环保信用评价。策划包装生态项目,强化资金监督与绩效管理。加大生态环境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38.9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减少616.63万元,减少53.3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38.9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538.9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37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基数增多,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4.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突泉县水环境网格化智慧平台672.33万元和生态保护项目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538.9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538.99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及失业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77万元,增加13.98%。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增加,工资相应增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33.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43万元,增加11.22%。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增加,工资相应增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节能环保(类)支出407.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执法监项目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31.85万元,减少60.81%。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度突泉县水环境网格化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结转资金纳入预算及有人员增加导致开展日常工作所需公用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02万元,增加13.18%。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增加,工资相应增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年终结转结余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收入预算总计538.9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538.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99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00万元,占0.00%;

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支出预算合计538.9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08.99万元,占94.43%;

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5.5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8.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16.63万元,减少53.36%。主要原因是减少突泉县水环境网格化智慧监管平台项目672.00万元和生态保护项目2.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8.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6.63万元,减少53.36%。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数为6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数为40.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9万元,增加13.99%,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多。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数20.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万元,增加14.02%,变动原因:人员增,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多。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数为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9万元,增加14.01%,变动原因:人员增,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多。

(二)卫生健康(类)

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数3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2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3万元,增加11.09%,变动原因:人员增,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多。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万元,增加11.56%,变动原因:人员增,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多。

(三)节能环保(类)

节能环保类年初预算数为40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1.85万元。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372.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15万元,增加10.43%,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基数增多,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多。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数为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0万元,减少0.00%,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2.00万元,减少100.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突泉县水环境网格化智慧监管平台项目款672万元

4)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减少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项目款2.00万元。

5)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0万元,增30.43%,变动原因:本年度因工作需要环境监测执法项目经费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4.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2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34.51万元。比上年增加4.02万元,增加13.18%。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增多,相应基数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08.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0.51万元、津贴补贴77.68万元、奖金30.74万元、绩效工资38.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33万元、职工医疗补助缴费24.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6万元、住房公积金34.51万元其他社会工资福利支出35.53万元。

(二)公用经5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4万元、印刷费1.5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70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取暖费5.4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5.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占95.89%;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占4.11%。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0万元,减少2.6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日常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日常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总金额30.00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30.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大。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6.36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0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3.36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6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6个,公开绩效目标2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538.99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0482--5162879

第五部分  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单位部门预算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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