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页
索引号 111522240116392566/2026-0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突政办发〔2026〕25号
成文日期 2026-05-15 09:11:56 公文时效 有效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及市场主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5-15 09:11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下载

  各乡镇、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内司函〔2026〕57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办组织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决定,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列入修改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责任单位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修改工作。

附件1以县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xls

附件2涉及市场主体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3涉及市场主体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