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盟财政局 2026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要点》(兴财监〔2026〕18号),我局将组织开展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财政管理职能,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整治财务造假、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薄弱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及重点行业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内容和对象
(一)检查内容。主要围绕预算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内控制度执行、会计基础、双基础平行记账是否全面、预算编制、预决算公开、国有资产管理、违规公款吃喝、三公经费执行、过紧日子等财经纪律执行方面,以及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依规执业,是否存在违规、是否有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严重违法行为等有关财务信息。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以2025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
(二)检查对象。被检查单位包括: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中共突泉县委政法委员会、突泉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突泉县大数据中心、中共主义青年团突泉县委员会、突泉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5家代理记账机构(突泉县金钥匙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突泉县华盈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金信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信诺会计有限公司、兴安盟春华雅裕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突泉分司)。
三、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检查组人员,开展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检查组人员名单:曹春蕾、张晓华、李如玉、韩伟、张奇等。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自财政检查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9月末结束。
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突泉县财政局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 李如玉 联系电话: 0482--5191066
突泉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1日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2402007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