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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成果听证会公告

来源:突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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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突泉县自然资源局举行突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公告期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7日

  三、报名地址:突泉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四、听证会举办单位:突泉县自然资源局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突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听证会须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昊联系电话:0482-5193011

  特此公告。

    附件:《突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听证会须知》

  2026年6月1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成果听证会须知

  一、凡具有突泉县户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以及登记地在突泉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公民个人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需指定一名代表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电话、邮件等非现场报名).

  二、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获得代表资格的,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

  三、听证会代表需关注我县土地管理工作并了解征地区片价相关理论及应用知识,可对本次征地区片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因故无法参加听证的,应于听证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举办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视为放弃听证。听证会代表需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秩序,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和提问,不得中途退场,否则视为放弃听证。

  六、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突泉县征地区片价更新成果等相关资料。发言时需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尽量不重复已陈述的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不超过8分钟。

  七、听证会议结束后,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八、听证举办单位发放的会议材料仅供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听证会代表需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交还。

  突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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