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根据《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兴财农〔2026〕25号)文件要求,按照突泉县农科局提供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预算资金 万元。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政策部署,切实管用用好资金,待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好,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二、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请你单位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安排明细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拨付资金 |
拨付单位 |
| 1 |
突泉县2026年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兴安盟扶持村集体经济) |
突泉县九龙乡龙门村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
12.5 |
九龙乡政府 |
| 2 |
突泉县六户镇兴泉村新型集体经济农特产品加工创业基地配套设备项目 |
12.5 |
六户镇政府 |
|
| 3 |
突泉县学田乡西沟村果树经济林改造项目 |
12.5 |
学田乡政府 |
|
| 4 |
突泉县东杜尔基镇和平村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 |
12.5 |
东杜尔基镇政府 |
|
| 5 |
突泉县水泉镇联合村新型村集体社会化服务项目 |
12.5 |
水泉镇政府 |
|
| 6 |
突泉县宝石镇宝兴村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 |
12.5 |
宝石镇政府 |
|
| 7 |
突泉县永安镇永安村果树经济林改造提升项目 |
35 |
永安镇政府 |
|
| 8 |
六户镇太和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社会化服务项目 |
35 |
六户镇政府 |
|
| 9 |
六户镇巨合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社会化服务项目 |
35 |
六户镇政府 |
|
| 10 |
水泉镇水泉村新型村集体社会化服务项目 |
35 |
水泉镇政府 |
|
| 11 |
学田乡金星村社会化服务项目 |
35 |
学田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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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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