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报告

来源: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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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全县居民饮用水安全,县疾控中心于第二季度对全县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开展监测工作,共采集水样36份,经检测全部合格,合格率100%,现将监测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样点设置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要求,2026年第二季度共采集36份水样,具体如下:

  1.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监测点 :涵盖太平乡五星村、水泉镇德泉村、九龙乡吴家店村、六户镇六户村、太和乡太和村、溪柳乡柳河村、永安镇永发村、杜尔基镇杜尔基村、学田乡大保村、学田乡三合村、宝石镇宝石村、突泉镇红卫村、太东乡东镇村。

  以上除宝石镇监测点采集1份出厂水、2份末梢水,其余每个监测点采集出厂水、末梢水各1份;共计 27份。  

  2.农村学校监测点:太平小学、太和学校、溪柳小学,3所学校各采集1份末梢水,共计3份。

  3.市政供水监测点:突泉县龙泉供水公司,采集1份出厂水,4份末梢水,1份二次供水水样,共计6份。

  二、监测项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测点监测项目共27项,包括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氨(以N计)、铝、铁、锰、铜、锌、砷、汞、镉、铬(六价)、铅、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

  市政供水监测点监测项目共38项,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测点27项的基础上,增加亚氯酸盐、游离余氯、二氧化氯、氯酸盐、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三、检测依据和执行标准

  检验依据为GB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标准为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监测结果

  2026年第二季度共监测水样36份,检测项目结果均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无超标或不达标项目。具体汇总如下:

样品类别

监测点类型

检测分数

合格分数

超标或不达标项目

合格率

地下水水厂出厂水

城市水

1

1

/

100%

末梢水

城市水

4

4

/

100%

农村水

30

30

/

100%

二次供水

城市水

1

1

/

100%

合计

36

36

/

100%

附件1.2026年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第二季度)名单

附件2.2026年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第二季度)检测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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