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7日至11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2025年12月15日,突泉县委第三巡察组向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问题排查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收益金收缴不到位、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已竣工项目资产未移交等应发现未发现问题等纳入排查台账。二是局党组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组织对相关项目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已制定《乡村振兴项目问题线索移交机制》。
2.关于“问题整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与监理单位联合监督督促施工单位河南弘达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区干口井回填工作,经验收,质量合规。二是已与永安镇靠山村、哈拉沁村施工企业沟通,于3月15日之前完成碎石清理工作,哈拉沁村24号井末端出水栓高度整治完成已达到标准状态。三是3月5日起,成立调查小组全面梳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发现3处问题,并于3月10日前整改完成。
二、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用力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项目资金管护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帮扶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已于2026年2月5日正式下发帮扶资产工作提示函,明确工作要求、收缴标准及完成时限。先巡查反馈532.93万元收益金未收取,经核实8个乡镇实际尾欠收益金为435.10494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收缴金额361.849865万元,累计起诉金额6.144万元。资产收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为全面掌握帮扶资产实际运营情况,规范资产管理流程,于3月11日至3月13日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工作,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的方式,详细了解资产使用、管护及收益情况,及时排查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已于3月5日—3月10日开展帮扶资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与资产管理水平。
整改计划:太平乡51.711075万元正在走诉讼流程,计划于7月15日前上缴相关佐证;六户镇12.5万元于7月15日前收回。
2.关于“专项资金结余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完成结余资金上缴工作。于2025年7月25日缴回光伏项目结余资金,于2025年11月13日缴回冷鲜库项目结余资金。二是已制定《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
3.关于“收益金使用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整改违规资金,经核实,九龙乡因工作人员账务处理不当导致资金使用错误,目前乡镇已出具情况说明,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谈话;1月29日水泉镇已将违规资金足额缴回。二是自3月-6月期间开展了三轮收益金使用管理、平台系统操作、会计核算等业务指导培训。各乡镇工作人员及各村党组织书记、报账员参加培训。三是自3月4日起,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已同步开展收益金使用情况专项排查,暂未发现问题。
三、关于对乡村振兴形成的资产管理重视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日常跟踪督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各项目实施单位评审材料报送工作,全程对接、实时督促,主动提醒各单位完善材料、加快报送进度。目前,11个未完成财政评审、审计结算的项目中已有5个全面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结算工作,剩余6个项目的评审、审计相关资料已全部提交至对应部门。二是已建立未完成评审项目排查推进台账,排查未完成财政评审、审计项目6个。三是已向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发沟通函,推动项目尽快完成评审、审计。
整改计划:7月底前完成水质改善等3个项目审计结算,9月底前争取全部完成。
2.关于“对扶贫资产使用情况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九龙乡按时反馈排查进展,九龙乡已于5月30日完成扶贫资产使用情况排查工作。二是2026年1月30日,组织各乡镇工作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系统操作专场线上辅导培训。自3月-6月期间开展了三轮收益金使用管理、平台系统操作、会计核算等业务指导培训。目前全县188个集体经济组织均已纳入平台管理并同步开设会计账套数,已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资产9147项。三是自3月4日起,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已同步开展收益金使用情况专项排查,暂未发现问题。
3.关于“项目资产未移交”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全力推进确权移交工作,实时跟进移交进度。目前,14个需确权移交的项目已全部完成确权移交工作。二是经排查,未完成确权移交项目3个,已建立完工项目未移交排查推进台账,逐个盯办,已全部完成移交。三是已于3月18日组织乡镇、股室开展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培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四、关于对项目建设指导监督不够全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招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招标管理工作机制,实现招标行为有章可循、流程规范统一,有效防范招标环节廉政风险和管理漏洞。二是局党组已对相关项目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2.关于“项目选址不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已对当时负责太阳能户厕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以后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调研。二是平原村2座问题户厕已纳入2026年问题户厕整改计划,正在施工。
整改计划: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关于“项目后续管理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冷鲜库配套设施补齐建设,设施现已达到正常使用标准。二是已督促杜尔基镇在2025年11月中旬完成设备调试,进入生产阶段。杜尔基镇和突泉镇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全过程开展项目绩效指导,常态化做好项目后续监管及资金管理工作。
五、关于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严重滞后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异常数据核实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第三方内蒙古小草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完成2024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耕地深松数据核验,2026年2月11日提交审核报告。二是2026年2月12日,已通过一卡通系统完成个人补贴资金发放,发放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贴资金55186916.24元、耕地深松补贴资金9277498.5元。三是2026年5月6日,已通过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合作社补贴资金发放,发放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贴资金2080911.88元、耕地深松补贴资金512339元。
2.关于“沟通协调职责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与盟农牧局沟通,并及时履行资金申请程序。企业饲草料收储补贴方面,已于2025年12月17日全部拨付完成;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方面,经积极沟通,已有2家合作社拨付成功。按照盟农牧局要求,重新对未拨付合作社进行核对,截止目前仍有十家合作社32.03万元未拨付成功,于5月19日重新核实后上报至盟农牧局,将由盟农牧局提交至盟财政局后拨付。
整改计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拨付方面,计划持续加强沟通,8月底前完成拨付。
六、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推进防贫保险理赔工作不上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理赔停滞原因核查,经核查保险公司人数短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交接工作不顺利导致进度滞后。二是帮扶股安排专人并建立台账,正在督促大地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三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整改,人保已经理赔完成,大地和平安保险正在审核材料,并准备入户核实。
整改计划:加强工作协调,7月15日前完成整改。
2.关于“落实安全饮水项目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施工方已将PET一次性水桶更换为可循环使用水桶。二是已在2026年项目编制实施方案中明确水桶材质,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3.关于“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已于2026年4月15日完成2022年突泉县光伏电站建设收益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光伏电站项目质保金拨付;已于2025年11月4日—6日按进度拨付太平乡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审核把关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农科局巡察期间,指出邱某、孙某二人疑似为财政供养人员,可能不符合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标准。接到巡察组反馈后,农科局立即启动核查。农科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邱、孙二人了解情况。二人均表示其有退休工资收入。据此,应巡察组要求,农科局初步出具了二人为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说明。在后续联系二人办理补贴资金退缴事宜时,二人提出异议,坚称自身为农民身份,其退休工资实为个人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后所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针对此异议,农科局工作人员赴社保部门调取了二人的社保缴费记录。记录明确显示,二人均无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为进一步核实其身份,工作人员分别向其自称的退休单位进行函询:突泉县水利局出具证明,明确孙志权非该局正式在编人员,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突泉县良种场出具证明,说明该场早已改制,非事业单位性质,邱久柱的社保均为个人缴纳,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综合社保缴费凭证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可以确认:邱某、孙某二人均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其领取的退休待遇为其个人履行社保缴费义务后依法享受的养老保险金,与财政供养人员由财政负担工资及社保的性质有本质区别。因此,二人作为农民身份,符合农机购置补贴的发放对象资格。
2.关于“数据信息审核录入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大豆生产者补贴数据审核申报流程,于3月13日下发制定并下发2026年生产者补贴工作流程图及大豆(含高油、高蛋白大豆)生产者补贴流程图,为做好2026年度生产者补贴申报审核工作提供详细的申报指引。二是3月13日下发大豆(含高油、高蛋白大豆)地块坐标点打点流程图,届时由各乡镇、村,指导农户精准打点。确保大豆(含高油、高蛋白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精准落实,保障补贴数据真实、准确、合规。
3.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与三阳牧业沟通,将6户养殖户购买的种公羊原价收回。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已全面掌握种畜禽经营主体种畜禽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4.关于“项目变更告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组织人员监督相关企业于3月10日前完成了突泉镇常青村标段三通带闸阀的拆除工作,并按要求重新安装了DN25进排气阀,经检查,新安装的进排气阀质量合格。二是局内部组织排查小组进行巡查常态化工作,发现2处问题,并于3月10日前整改完成。三是对于未按施工要求施工和施工对设计图纸不知情的情况,我局已立即通知监理单位加强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并加大检查力度。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施工不符合要求,已责令整改,并于3月15日前完成整改。3月10日,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召开研讨会,明确相关要求,并就设计变更事项进行沟通,确保施工企业全面知悉变更内容。
八、关于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指导村级财务管理有漏洞、督促农村资产管理不到位、对村级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失管失察、对村级规范签订合同指导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专人统筹各乡镇“三资”问题整改工作,已建立专项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目前,各乡镇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二是已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三是自3月-6月期间开展了三轮收益金使用管理、平台系统操作、会计核算等业务指导培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82-5177751;邮政信箱:突泉县突泉镇华丰街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310办公室,邮编137500;电子邮箱:tqxfpb01@163.com。
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党组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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