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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2026年度房地产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突泉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6-1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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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市监信发〔2026〕43号)和《兴安盟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兴市监办字〔2026〕55号)要求,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2026年度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任务名称

  本次任务名称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为:突泉县2026年度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

  二、联合检查事项

  住建局: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市场广告活动监督检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三、抽查检查主体和比例

  物业:从A类、B类企业中随机抽取4家。

  房产、中介:从A类、B类企业中随机抽取3家。

  四、职责分工

  (一)本次抽查,由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匹配监管执法人员,完成抽查检查并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二)按照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原则,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被抽取的执法人员按照职能监管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公示。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阶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由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联合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子库),随机抽取、选派监管检查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由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确定检查日程,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各部门对同一被查企业要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被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核查原则上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由企业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结果公示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本次部门联合抽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已实施检查但未将检查结果录入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本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抽查工作合法规范、科学高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对联合检查过程中每个环节负责,做到相互支持配合的同事分工不分家,确保联合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突泉县2026年度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发起
部门

参与
部门

检查
方式

抽取时间

抽查比例或数量

检查
时间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
重点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参与部门抽查事项

突泉县2026年度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检查

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局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6月

物业:从A、B类企业中随机抽取4家。    房产、中介:从A、B类企业中随机抽取3家

7-9月

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市场广告活动监督检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息及所建项目办理预销售许可情况、销售情况、信息公示情况、网签备案情况的检查。2.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经营活动以及备案情况、物业招投标情况检查。3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备案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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