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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6)

来源:突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7-0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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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从轻处罚适用的情形

备注

有关减轻处罚事项请单补充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下列为适用减轻处罚的情形: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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