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能源电力字〔2026〕387号》《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等文件要求,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内蒙古恒瑞能源综合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了突泉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服务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企业作为突泉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
根据内蒙古恒瑞能源综合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突泉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优选报告》,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突泉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最终确定投资主体为
北京金风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26年7月8日—7月1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收到书面意见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联系单位: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冯杨
联系电话:13644899696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党政综合楼A座6楼
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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