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收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截至2026年7月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共计收入9579811.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51249.47元、事业收入728562.2元、其他收入0.04元);
2.支出情况:共计支出9168497.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851249.47元、其他资金支出317247.7元)。
二、截至2026年7月“三公”经费支出及其他支出情况:
1.公务接待费方面:公务接待费0元。
2.公务用车费用方面:共计支出30536.47元。无违规购车、豪华装修行为;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统一结账的办法进行管理。减少车辆维修次数。严格控制车辆过路费。制定百公里油耗定额标准,努力降低油耗。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每月对单车运行、费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分管办领导,加强管理和控制。
3.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费用方面:无出国(境)学习考察情况。国内参加学习培训必须有业务相关部门会议通知并经主管局长同意后才能进行,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不存在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截至2026年7月共计支出9168497.1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8674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461.6元、办公费15422元、电费20911.2元、邮电费8144.1元、维修(护)费1125元、培训费1200元、委托业务费1450元、工会经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36.47元、其他交通费用31550.8元、差旅费648元、专用材料费78848元、委托业务费8635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852元、手续费287.5元、专用材料费316960.2元)。
5.其他方面:无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行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发生与业务开展无关的费用,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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