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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关于陈年闲置结余上级专项资金清理缴回的公示

来源: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08-1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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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关于陈年闲置结余上级专项资金清理缴回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盘活存量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上级财政部门资金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我单位对历年上级下达、长期未使用及结余留存的专项资金开展全面梳理核查工作。现将核查确认的陈年闲置结余资金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清理核查的资金均为历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各类专项工作资金,涵盖多批次专项补助、项目扶持、工作保障等资金类别。截至目前,该批次资金因项目收尾、工作办结、政策调整、计划变更等原因,长期闲置未使用,无后续支出计划,已形成存量结余资金,不符合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高效使用的管理要求。

经逐项核对资金下达文件、收支台账、项目执行资料,严格审核资金使用进度、留存年限及剩余额度,最终确认多笔陈年未使用及结余上级专项资金,整体资金权属清晰、账目规范,无违规使用、截留挪用等情况。按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处置相关政策规定,上述闲置结余资金需按程序全额缴回财政部门统筹调度使用。

为保障资金清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次拟缴回的陈年闲置结余专项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8172026821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公示的闲置资金金额、资金来源、形成原因、处置方式等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线索及佐证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逐一核查核实,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处理。

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财政管理要求,及时完成全部陈年闲置结余专项资金的上缴手续,将资金全额缴回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统一统筹盘活,发挥财政资金最大使用效能。

附件:历年上级下达、长期未使用及结余留存的专项资金

监督联系电话:0482-5177751

联系地址:突泉县华丰街道北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特此公示。

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6817

陈年闲置结余资金公示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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