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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细则》及兴安盟、突泉县2027年度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永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项目前期工作,突泉县水利局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取相应资质单位开展项目概算、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突泉县永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项目
2.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
3.项目内容:20平方公里。
二、服务内容
完成项目项目概算、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出具成果文件,配合发改、水利部门评审,概算调整、造价答疑等全过程造价服务。
三、时限要求
自双方正式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文本编制、专家评审修改并报送至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审批部门。
四、询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专业和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二)报价单位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负责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具有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提质增效项目同类编制业绩单位优先考虑。
五、需提交报价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一)正式报价函(注明总价、服务周期、项目负责人、质量承诺);
(二)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水利/水保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相关工商注册资料;
(四)近三年同类小流域治理项目业绩材料
(五)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六、报价须知
(一)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彩色扫描件,须在2026年6月2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tqxstbcgcjsglj@163.com;纸质正本密封邮寄至:突泉县水利事业发展中 收件人 :水土保持办公室;截止时间前未按时发送电子版或纸质文件逾期签收,任意一项不满足,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二)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对于提交的有效报价文件,我局概不退还。
(三)报价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算,不得超过60万元。最终结算以批复为准。
我单位将按程序进行审核,与满足服务条件且报价最低公司签订合同,具体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内约定。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突泉县水利局
地址:兴安盟突泉县新华路
邮箱:tqxstbcgcjsglj@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沈忠涵,18804842700
突泉县水利局
2026年6月24日
报 价 单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简介 |
服务内容 |
报价金额 (元) |
| 突泉县永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项目 |
20平方公里 |
概算、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 |
报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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