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业主、住户:
为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彻底消除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全体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畅通生命通道、安全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城区各住宅小区楼道堆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清理范围
1.小区所有楼栋楼梯间、楼道、过道、楼层平台、弱电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
2.小区主干道、单元出入口、消防车通行通道、消防登高面、消防回车场等消防专属区域;
3.楼道窗户、墙面、走廊拐角等公共空间私自堆放、悬挂、摆放物品的区域。
二、重点清理内容
1.楼道杂物类:居民私自堆放的纸箱、家具、床垫、鞋柜、自行车、电动车、儿童玩具、废旧杂物、装修剩余建材、生活用品等一切私堆乱放物品;
2.通道占用类:私家车、电动车、三轮车、杂物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的物品及障碍物;
3.违规搭建类: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设施等违规搭建、改装设施;
4.其他隐患类:公共区域私自停放电动车、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堵塞消防栓、遮挡消防设施、封堵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整改清理要求
1.自行清理阶段:请全体业主、住户自觉自查自纠,主动清理自家堆放在楼道、消防通道的各类杂物,移除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及障碍物,恢复公共区域原貌,保障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可用。
2.集中整治阶段: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消防、公安、综合执法、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对逾期未自行清理、拒不整改的杂物、障碍物,将视为无主杂物统一集中清理清运,由此产生的物品损坏、丢失等一切损失由物品所有人自行承担。
3.严禁新增隐患:专项整治结束后,全体居民需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楼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停放车辆、搭建构筑物,共同维护小区消防安全环境。对反复违规、拒不配合管理的住户,将依法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四、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因占用消防通道、楼道堆物引发火灾、阻碍救援、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畅通的消防通道是居民的“生命通道”,维护小区公共安全是每位业主、住户的法定义务。恳请全体居民积极配合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告
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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