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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突泉县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4-2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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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突泉县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突泉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突泉县市场监管领域 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突市监发〔2026〕2号),经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联合制定《突泉县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突泉县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方案

2.突泉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202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突泉县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突泉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突泉县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突市监发〔2026〕2号),为规范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抽取时间:2026年5月至2026年6月;

检查时间: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数量

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抽查2家。

三、抽查事项

各联合抽查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管职责和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等,确定具体检查内容和事项。以部门职能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县医疗保障局:

1.医疗保险稽核;

2.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3.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行政检查;

2.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

3.对护士的行政检查;

4.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5.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监督检查;

7.对中医药工作的行政检查;

8.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9.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10.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11.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行政检查;

12.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13.对医疗器械使用的行政检查;

14.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的行政检查;

1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督导检查。

四、工作流程

被检机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双随机监管平台”抽取。按照部门监管原则,抽检对象确定后,由县医保、卫健部门根据检查事项清单,抽调业务骨干联合实施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上传平台依规处置。抽检工作过程中,医保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检查方案,并做好检查名录库抽取、抽查对象派发、组织检查、部门协调、抽查情况汇总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将配合检查、规范经营作为重要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二)主动配合检查,规范对接流程。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主动配合县医保、卫健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接,确保检查期间沟通顺畅、响应及时,不得无故推诿、拖延。

(三)如实提供材料,杜绝违规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全部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资料、医保结算凭证、药品耗材采购记录、财务账目、诊疗规范执行记录等,严禁出现拒绝配合、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材料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自查自纠,健全长效机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次联合检查为契机,对照医保基金使用、医疗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五)规范执法流程,强化部门职责。各相关执法人员要切实加强行政检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依法查处抽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定点医疗机构在配合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执法部门存在违规执法、不规范操作等情况,可依法依规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联 系 人: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陈晓琦

联系电话:0482-5132409

联 系 人: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李文昕     

联系电话:0482-5132710

 

附件2

突泉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参与  部门

检查方式

抽取时间

抽查比例或数量

检查时间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
重点

备注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参与部门抽查事项

1

突泉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突泉县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检查

定点医疗机构

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地核查

5-6月

2家

7-9月

突泉县医疗保障局:1.医疗保险稽核。2.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3.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行政检查;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对护士的行政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监督检查;对中医药工作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对医疗器械使用的行政检查;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的行政检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督导检查。

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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