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
您举报的“春梅流行百货存在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2元流行百货存在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销售无合法生产标识烟花爆竹”2项事项,我局按照规定,于2026年8月27日通过邮政信函方式向您邮寄《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告知书》,文书中载明案件受理相关情况。因您预留地址不详、联系电话无法接通,该邮件被拒收退回。
依据相关工作规定,邮寄告知文书因举报人原因无法送达的,现予以公示告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视为《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告知书》已送达您本人。我局将对已受理事项依法开展核查办理,相关办理进展按规定处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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