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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引绰济辽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引绰济辽二期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条例》《引绰济辽二期工程临时占用耕地复垦技术要求》及自然资源管理局等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引绰济辽二期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突泉段)工作,突泉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取相应资质单位开展提供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专项技术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引绰济辽二期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突泉段)项目
2.计划复垦总投资:1125.36万
3.项目内容:通过采取预防控制、工程技术及生物技术措施对本项目占用临时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内全部复垦。
二、服务内容
土地复垦验收土地移交工作所需资料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土地复垦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图件;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质量验收评估报告;检测等其他报告(包括出具土壤检测报告1组)超出1000亩检测两组;外业航飞及勘界报告;负责协调旗县、盟自然资源局开展土地复垦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
三、时限要求
自双方正式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用地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复。
四、询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负责本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专项技术服务工作。
(二)具有临时土地复垦验收专项技术服务同类编制业绩单位优先考虑。
五、需提交报价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一)正式报价函(注明总价、服务周期、项目负责人、质量承诺);
(二)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相关工商注册资料;
(四)近三年同类临时土地复垦验收专项技术服务业绩材料
(五)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六、报价须知
(一)须在2026年7月2日前将纸质正本密封邮寄至:突泉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收件人:移民安置办公室;截止时间前未按时纸质文件逾期签收,任意一项不满足,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二)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对于提交的有效报价文件,我中心概不退还。
(三)报价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算,不得超过60万元。最终结算以批复为准。
我单位将按程序进行审核,与满足服务条件且报价最低公司签订合同,具体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内约定。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突泉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兴安盟突泉县新华路
联系人及电话:王宏伟 13664803705
突泉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6月26日
报 价 单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简介 |
服务内容 |
报价金额 (元) |
| 引绰济辽二期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突泉段)项目 |
通过采取预防控制、工程技术及生物技术措施对本项目占用临时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内全部复垦。 |
专项技术服务 |
报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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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公网安备 15222402007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