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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突泉县2026年度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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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市监信发〔2026〕43号)和《兴安盟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兴市监办字〔2026〕55号)要求,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泉县医疗保障局、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突泉县2026年度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请各单位依据方案开展好抽查检查工作。<>

  附件1:《突泉县2026年度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2:突泉县2026年度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张琳联系人:陈晓琦

  电话:18804841245电话:18548205777

  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李文昕

  电话:5132710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

  突泉县2026年度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市监信发〔2026〕43号)和《兴安盟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兴市监办字〔2026〕55号)要求,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泉县医疗保障局、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开展2026年度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任务名称

  本次任务名称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为:突泉县2026年度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

  二、联合检查事项

  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检查(含医疗机构制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

  突泉县医疗保障局: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医药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医用耗材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监督、检查;对计划生育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政检查;对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对结核病防治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对献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对中医药工作的行政检查;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对医疗器械使用的行政检查;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的行政检查;对护士的行政检查;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监督检查;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行政检查;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检查。

  三、抽查检查主体和比例

  从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中随机抽取4家。

  四、职责分工

  (一)本次抽查,由突泉县市场监督局牵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匹配监管执法人员,完成抽查检查并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二)按照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原则,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被抽取的执法人员按照职能监管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公示。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阶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9月2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6月30日至7月10日)

  由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联合突泉县医疗保障局、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子库),随机抽取、选派监管检查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7月10日至8月31日)

  由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确定检查日程,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各部门对同一被查企业要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被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核查原则上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由企业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结果公示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本次部门联合抽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已实施检查但未将检查结果录入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抽查工作合法规范、科学高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对联合检查过程中每个环节负责,做到相互支持配合的同事分工不分家,确保联合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2

突泉县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发起
部门

参与
部门

检查
方式

抽取时间

抽查比例或数量

检查
时间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
重点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参与部门抽查事项

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抽查检查工作计划

突泉县2026年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检查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现场检查

6月

按照实际工作比例抽取

7-8月

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检查(含医疗机构制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

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监督、检查;对计划生育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政检查;对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对结核病防治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对献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对中医药工作的行政检查;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对医疗器械使用的行政检查;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的行政检查;对护士的行政检查;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监督检查;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行政检查;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检查。

突泉县医疗保障局: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医药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医用耗材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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