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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为民办实事” 专项行动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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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为民办实事”

专项行动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

根据《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资金预算的通知》(兴财农〔2026〕37号)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和《突泉县“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盟本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万元。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强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安排,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入库、实施进度、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全要素项目库建设,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要具备必要的前期手续,并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等。加强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农牧部门要对常态化帮扶资金定期调度督导,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资金支出进度,12月底前除质保金外全部支出进度。

二是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资金绩效等工作。

三是常态化帮扶资金要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各地收到此指标发文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达预算的完整流程。此次下达的常态化帮扶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自治区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现将《突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资金预算的通知》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地址:突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482-519103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czjtqx@126.com

  突泉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2026年“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资金安排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拨付单位

拨付资金

1

盟级常态化帮扶资金2026年       “为民办实事”项目

水泉镇政府

60

2

突泉镇政府

110

3

六户镇政府

50

4

宝石镇政府

40

5

永安镇政府

45

6

东杜尔基镇政府

54.8

7

学田乡政府

59.15

8

太平乡政府

30

9

九龙乡政府

29.75

合计

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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