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6年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报告》的报告

来源: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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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辖区居民饮水卫生安全,严格落实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部署,我中心开展了2026年第三季度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常态化监测,本季度共采集检测水样25份,所有检测项目全部达标,水质合格率100%,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样点位设置

  本次监测严格依据《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突泉县2026年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优化采样点位,共设置各类监测点位采集水样25份(详见附件1),具体分类如下:

  (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监测点

  原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测点9个,经现场摸排,2个点位因开展改水及供水管网改造,不具备采样条件,为保障监测数据科学性、代表性,我中心选取同类型供水点位替代采样,最终确定水泉镇德泉村、九龙乡吴家店村、太和乡太和村、永安镇永发村、杜尔基镇杜尔基村、学田乡大保村、学田乡三合村、宝石镇宝石村、太东乡东镇村9个监测点,各采集出厂水、末梢水1份,共计水样18份。

  (二)农村学校监测点

  选取太平小学、太和学校、溪柳小学3所农村学校,各采集末梢水1份,共计水样3份。

  (三)市政供水监测点

  以突泉县龙泉供水公司为监测主体,采集出厂水1份、末梢水2份、二次供水1份,共计水样4份。

  二、监测检测项目

  (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监测项目

  共计27项,涵盖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氨(以N计)、铝、铁、锰、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高锰酸盐指数(以O₂计)。

  (二)市政供水监测项目

  共计38项,在农村饮用水27项监测项目基础上,新增亚氯酸盐、游离余氯、二氧化氯、氯酸盐、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11项指标,监测覆盖范围更全面。

  三、检测依据与执行标准

  本次水质检测严格遵循GB/T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质评价严格执行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流程规范、结果真实有效。

  四、监测结果

  2026年第三季度全县25份生活饮用水水样所有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无超标、不合格项目,整体水质安全合格,综合合格率100%。(详见附件2)

  附件1.2026年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第三季度)名单

  附件2.2026突泉疾控第三季度检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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