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部门: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根据自治区要求,对自治区的证明事项进行认领,同时对原有的证明事项重新进行梳理,共保留证明事项211项,其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40项,现将突泉县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清单公布后,请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清单目录办理证明事项,各单位自公布之日起不得向申请人索要未公布的证明事项。
突泉县司法局
2023年9月12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内蒙古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突泉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技术维护联系电话:0482-5188060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240002 蒙ICP备17000847号-1 蒙公网安备 15222402007001号
Copyright 2015 www.t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