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来源: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11-26 10:23: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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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和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发布、新闻投稿等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特制定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我局相关栏目信息发布及向新闻媒体投稿的管理。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审核具体要求和流程

  初审(一审):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负责审核书稿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对稿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复审(二审):由信息中心承担,在全面了解书稿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角度对内容的中心主题、质量和表现形式等进行审核。

  终审(三审):由指定分管领导承担,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并确定是否作为网站新闻信息上网发布。

  如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须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三、审核要求

  1. 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严禁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4.要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各股室要严格执行此规定,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审查制度,严把政治观,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