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十五届突泉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开通报

来源: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5-25 15:44:4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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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十五届突泉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开通报

根据突泉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9日至12月19日,突泉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突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3日,突泉县委第三巡察组向突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压实整改责任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吕晓事任组长,副主任刘忠民、郭云伟、常建国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具体落实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

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根据整改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措施14项,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相关股室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清单,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责任,确保每条整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到位,履行机关事务服务职责有差距

1.关于“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未落实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45家事业单位的60辆公务用车车辆信息统计工作,并与服务平台公司签订GPS使用协议,GPS定位系统已配齐。因盟车管办暂未出台事业单位信息化平台管理工作方案,待盟方案下发后,我中心将积极配合落实,并按照方案要求,将符合要求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

2.关于“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统计局、水利局等4家单位已完成公务用车月报数据填报工作,中心将继续加大公务用车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对各单位发送1次关于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使用提醒函,在公务用车管理群发5次通知,各单位共报送3次月报数据,已完成数据收集工作,一切正常二是宝石镇、六户镇、永安镇等乡镇撤换GPS定位卡等问题已整改到位,2023年4月14日对县委办、组织部等6家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均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单位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纪律,促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合理,推进公车使用管理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3.关于“对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未提前谋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中心已参照自治区方案,结合全区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培训会议要求,制定了突泉县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方案;二是按照先易后难的方式,明确了各阶段分步实施任务。第一阶段2023年9月底前办理有房屋产权证、有土地证办公用房的权属记;第二阶段2023年3月1日-2024年底前办理没有房屋产权证或土地证办公用房的产权手第三阶段2025年底前处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等遗留问题

4.关于“图形化信息采集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对县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测绘和数据采集的通知》要求,已完成办公用房图形化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二是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党政综合大楼AB座34家行政单位进行测绘和数据采集工作党政综合大楼AB座实测21760.76平方米办公用房及车库、食堂、配电房实测2734.12平方米附属设施信息采集工作;2023年计划完成县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已制定下步工作计划,财会室已做出预算,待财政资金拨付后,开展县本级区域办公用房图形化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5.关于“对各单位报送数据未严格审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科员+股长”审核机制,对办公用房统计信息数据重新审核,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要求九龙乡等4个乡镇重新填报数据并上报完毕二是2023年3月20日对医疗保障局、科协等3家单位29间办公用房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核查每间办公室的面积、人数、用途等信息,更新办公用房总台账数据,经核查,总台账数据与办公用房实际情况相符,同时通过实地核查,及时掌握闲置办公用房信息,有利于办公用房资源整合和合理化利用。

6.关于“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中旬,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立节约型机关创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验收计划和验收清单,定期研究部署节约型机关创建及核查、验收等相关工作二是在3月29、30日实地开展了2020年以来已创建的31家节约型机关的现场核查验收工作,按照自治区下发的节约型机关创建指标认真核查,31家单位均达到创建标准,通过核查验收。三是2023年3月18日对党政综合楼B座节能照明灯具和卫生间进行排查,更换声控灯6个,为4间卫生间放置分类垃圾投放箱4个,张贴节水标识4张;四是机关食堂已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盒,采用可降解的一次性餐盒保障干部职工就餐。

7.关于“节能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4月20日前,对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1-3月份消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3次,通过与2022年1-3月份同期对比,均未超出预警值(3吨标煤),对上年度同期超出数值较小而未超出预警值(3吨标煤)的单位发送3次提醒函督促提醒相关单位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均未超出预警值。

(二)工作作风不扎实,财务管理不规范

8.关于“对消防安保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2月7日对党政综合楼A、B座消防安保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问题4处,均为消火栓玻璃门损坏,完成更换,并做好检查记录为B座办公区5楼、6楼配备灭火器20具,对其他楼层灭火器进行逐一检查,检查结果均为压力指数正常,无生锈、破裂现象,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排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关于“日常巡检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月16日对党政综合楼A、B座电路进行全面巡检维修,发现空开损坏4个,已完成更换;二是修订完善日常巡检维修制度,分管领导带具体负责人常态化抽查,并做好巡检记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专人每日检查食堂留样食品,将留样食品分类张贴标签;查验所有食堂职工健康证,要求逾期或即将过期的人员立即到疾控中心重新办理,截至目前,健康证均无超期现象;11月1日,利用机关食堂公众号—《美味来》发布通知,号召广大干部职工提前点餐、按时就餐,实现定人就餐、避免多做浪费现象;四是已建立机关食堂收支监督机制,每月对机关食堂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1.关于“履行协议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重新签订合同,明确食堂运行中所使用水、电、暖费用的负担方,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取暖费用由甲方承担,加装电表、水表等计量设备。

12.关于“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4月12日,此笔款项已由醴泉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返还给突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是严格报销审批程序,已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管理水平。

(三)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建责任制履行不到位。

13.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2月10日,直属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将中共突泉县政府办公室第三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突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2月2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选举产生支委成员,组建中共突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政府办党总支“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中心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不留死角,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自觉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坚定“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实效,通过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严格监督管理等方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188020;邮政信箱党政综合楼A座223室;电子信箱249298581@QQ.com。

突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