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政办发〔2023〕89号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泉县2023年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10-09 10:22:59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突政办发〔202389号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突泉县2023年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现将《突泉县2023年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7日       

突泉县2023年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按照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盟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百日会战”的通知》(兴农牧发〔2023〕487号)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为切实抓好秋冬季施工窗口期,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决定开展2023年全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百日会战”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总体任务,按照兴安盟农牧局“高标准农田建设百日会战”要求,推动全县各地尽早动起来、全面干起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如期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谋划好2024年相关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百日会战”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一是抓住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黄金时段,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完工2023年项目主体工程,明年春播前完成扫尾工程并投入使用。同步完成2024年项目选址储备工作,启动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

二是根据农牧、发改、财政、自然、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内农牧建发〔2023〕161号文件,关于《2011—2018年纳入国家高标准农田“十二五”库管理各类农田项目验收移交的通知》要求,旗县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合验收等要求,验收合格后移交到农科部门监管,方可实施提质改造项目,要求年底前完成移交工作,没有完成的将不安排改造提升项目。

三是根据兴安盟农牧局下发的兴农牧发〔2023〕472号文件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2011年—2018年共有存在问题的项目123个,其中立行立改的68个,列入提升改造的55个。根据文件和会议要求对立行立改的68个项目,10月末前要完成初步验收。

四是2019年—2022年,共计建设项目14个,建设面积43万亩,通过全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自治区抽验、盟级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完成,由于在耕地内管道不能维修的、个别田间路未整改到位的,要求秋收以后陆续开展,限期在今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快秋冬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由县政府组织成立“百日会战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永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刘志峰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艺伟  县政协副主席、林草局局长

付长华  县农科局局长

成    员:李福生  县政府办主任

张艳玲  县发改委主任

徐东辉  县财政局局长

牛占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泉  县水利局局长

安雅辉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郭  洋  国家电网电力公司副经理

候海龙  突泉镇镇长

庞  亮  六户镇镇长

李志龙  杜尔基镇镇长

李洪武  水泉镇镇长

郭江维  永安镇镇长

王志波  宝石镇镇长

王占胜  学田乡乡长

吕  凯  太平乡乡长

张  慧  九龙乡乡长

刘晓伟  永安镇人大主席

指挥部主要负责落实“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百日会战”各项工作。指挥部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存在不足,交流典型经验,部署相关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各乡镇组建“百日会战”指挥部,乡镇指挥部要将村书记纳入指挥部当中,建立“三级联动”协同机制,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采取现场办公、微信工作群和网络会议平台多种形式,及时反馈问题困难,解答政策疑问。

“百日会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科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农科局局长付长华同志兼任,具体联系人:王东刚13948225577。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7日-12月31日。

五、重点工作

(一)2023年新建项目推进工作。要以自治区农牧厅《工作流程图》确定的时间节点为目标,抓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农科局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按标段制定施工计划,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分阶段明确项目建设进度目标要求;二是要督促参建单位备齐人力、物力、财力,要将材料全部进场,各类技术人员全部到位。高标专班、各乡镇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及加快工程进度推进工作。要按照“完工一块验收一块”的原则进行竣工初验,并提请盟级验收,及时验收上图入库,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具体共分四个阶段明确项目建设进度目标:

第一阶段10月7日-10月15日。由各乡镇指挥部负责组织动员涉及2023年新建和需要各年度维修管道的项目村农民群众,重点对建设地块加快秋收进程,及时早收、抢收,确保粮食、秸秆早离田。

第二阶段10月7日-10月31日。完成水源井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预制井房基础、过水路面工程,所有涉及混凝土工程的能够采用预制件的,要抓紧时间预制,务必在气温达到零度之前完成。

第三阶段10月7日-11月30日。地埋输水管道工程,秸秆离田后至11月20日前完成;预制井房及首部安装工程,截止时间11月30日前完成;农田防护林工程,树坑要在11月20日前挖完,2024年5月植树期前完工。

第四阶段10月15日-12月31日。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包括谷坊、护坡、沟头防护等工程,从现在就要开始材料进场,施工在11月末要务必完成;输变电工程,包括高低压线路工程,变压器安装工程;秋收后要第一时间进场施工,提前做好材料全部进场、报装手续等前期工作,要保证明年春季全部通电正常运行。

(二)建成项目整改与移交工作。具体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5日-11月30日。由各乡镇及施工单位对2011年—2022年项目未能完成整改的遗留问题,要全面完成整改。由高标专班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工作。

第二阶段10月15日-12月31日。由农科局抽调人员及聘请第三方,对2011—2018年纳入国家高标准农田“十二五”库管理各类农田项目进行验收移交。根据自治区制定的2011—2018年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移交标准,验收合格后移交到农科部门监管,由原实施单位提供项目建设内容清单、验收报告、项目结算审计报告移交管护协议后,方可实施提质改造项目,要求年底前完成移交工作,没有完成的将不安排改造提升项目,同时完成2024年项目选址储备,启动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

(三)加强建设质量管控工作。农科局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落实高标准农田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开展日常检查,对中间产品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抽检,高标专班和项目乡镇要驻点检查。施工企业要成立项目部,实行项目公示制度,项目经理和五大员要到位,设计单位要成立项目部,在施工期间,设计单位要派驻设计代表全程提供技术服务,遇有技术难点加强指导,对施工中出现的变更等问题进行现场查勘,及时作出变更方案,务必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影响。监理单位要成立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要持证上岗,每个监理单位要保证有一名电力监理,做到人证相符,保证旁站监理在位率,详细记录好监理日志。各参建单位要对号入座,找准“痛点”,强化质量检查成果运用,对参建企业强化违约赔偿和信用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管理、专户调拨、专户清算”。按照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开工项目启动资金,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吸引金融、社会资本,提高项目区亩均投资。

(五)推广典型示范工作。要认真研究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典型模式》《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巴彦淖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七条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试点示范,重点是探索“EPC+O”+社会资本投入建设、“高标准农田+智能气象节水灌溉”和引入金融保险参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等模式。

(六)做好黄金施工期准备工作。秸秆离田是抢抓黄金施工期的最基础工作,也是影响年底能否顺利完工的关键一环。各项目乡镇要全面召开“百日会战”部署会,督促项目受益村村民,在确保粮食不减产的情况下,发动项目区农民及早粮食离田、秸秆离田,为抢抓工期留足时间和空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紧时间成立“百日会战指挥部”,落实“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百日会战”各项工作。

(二)加强调度督导。“百日会战”期间,农科局要每日更新自治区农田建设监管平台项目进展,及时填报资金拨付、工程推进和建设任务完成等工作进度,同时报送到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工作情况加大通报和督办力度,并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要抓好“百日会战”行动宣传培训和工作总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快手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长期效益讲透说明白,确保“百日会战”顺利开展。每个项目乡镇要向农科局每周报送信息简报不少于1篇。“百日会战”结束后,农科局要认真总结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工作报告,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指挥部。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