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户镇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突泉县六户镇 时间:2023-11-17 14:50:3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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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处罚

六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情节较轻的情形,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当事人配合听劝并悔改,自觉提高公共意识的。2. 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2

对未按规定实行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的处罚

六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情节较轻的情形,对驻地单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配合听劝,自觉提高公共环境卫生意识的。2. 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3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六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情节较轻的情形,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配合听劝,自觉提高道路安全意识的。2. 未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处罚

六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影响范围小,未造成危害的;    

2、虽然造成轻微危害后果,但能及时采取措施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

对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处罚

六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影响范围小,未造成危害的;      

2、虽然造成轻微危害后果,但能及时采取措施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

对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处罚

六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影响范围小,未造成危害的;      

2、虽然造成轻微危害后果,但能及时采取措施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7

对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墉、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六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影响范围小,未造成危害的;      

2、虽然造成轻微危害后果,但能及时采取措施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