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突泉县水泉镇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公众意见征求稿)

来源:水泉镇 时间:2023-08-07 15:57:2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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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突泉县水泉镇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公众意见征求稿

一、规划背景

202210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所作的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水泉镇行政辖区范围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为62284.09公顷。

截至2023年底,水泉镇下辖13个行政村:水泉村、龙泉村、德泉村、小泡子村、永泉村、合发村、龙胜村、胜泉村、胜久村、兴胜村、联合村、团结村、光辉村。水泉村为乡政府所在地。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

近期 2021-2025 年。

远期 2026-2035 年。

三、规划定位与目标

结合突泉县的发展要求,对各城镇进行总体分析,从生态、产业、区位等方面考虑。结合水泉镇政府工作计划,将其城镇职能概括为以下:农牧业服务中心、乡村旅游胜地

四、总体格局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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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底线思维的引导下,通过点、线、面结合的方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根据水泉镇的区位条件、产业发展、经济概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因素,确定水泉镇一轴四片区的总体格局

一轴——依托现状S220及通村公路,串联各个分区,打造水泉镇东西向的城镇综合发展轴。

四片区——依托水泉镇现有的地理格局,结合区域内现状的用地特征,打造水泉镇中部现代农牧先行区、南部农牧融合发展区和生态涵养保护区、西部三产融合示范区

五、控制线约束

(一)永久基本农田

水泉镇共划定稳定耕地面积为43381.21公顷,耕地保护目标为43381.21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0149.04公顷,占全镇国土面积的48.40%,镇域中部及南部分布相对于集中且连片,北部分布相对于分散且连片度不高。

(二)城镇开发边界

水泉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19.03公顷,占全镇国土面积的0.19%,其中,集中建设区面积为119.03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100%

(三)生态保护红线

水泉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不对生态红线作出强制性控制。

(四)历史文化保护线

全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界线(紫线)总面积0.00公顷。包括历史文化遗产、自然(文化)景观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要素的保护和控制范围。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旗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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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划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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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划定生态控制区面积12028.56公顷,包括生态保育区9994.93公顷,生态修复区847.21公顷,生态保留区1186.42公顷。

本次划定农田保护区面积30400.46公顷,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30149.04公顷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51.42公顷。

本次划定乡村发展区面积19735.06公顷,包括村庄建设区2836.95公顷、一般农业区15291.81公顷和牧业发展区1606.29公顷。

本次划定能源资源发展区面积0.97公顷,包括清洁能源发展区0.97公顷。

本次划定城镇发展区面积119.03公顷,包括城镇集中建设区66.11公顷、城镇弹性发展区0.00公顷和特别用途区0.00公顷。城镇集中建设区中居住生活区38.37公顷、综合服务区4.47公顷、商业商务区6.87公顷、工业发展区0.09公顷、物流仓储区8.70公顷、绿地休闲区0.69公顷。

七、镇村体系规划

水泉镇行政村共13个,依据村庄发展方向把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10个)、城郊融合类(0个)、特色保护类(3个)、搬迁撤并类(0个)和其他类村庄(0个)五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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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产业发展与布局

遵循绿色发展理念,结合水泉镇的实际发展需求,规划形成一轴四区一核心的产业总体发展格局

一轴——依托乡道形成水泉镇东西、南北向的产业发展轴;

四区——结合水泉镇现有的发展基础及远期的发展重点,规划形成现代农牧先行区、三产融合示范区、农牧融合示范区;

一核心——依托镇区,完善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形成城镇综合服务中心。

九、镇区规划

(一)镇区空间结构

一轴” ——依托县道,串联镇区各个分区,辐射带动镇区周边乡村发展,打造城镇综合发展轴。

一心”——以镇区为主的综合服务中心。为全镇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支持,促进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四区”——综合服务区、生态宜居区、特色风貌区、战略储备区。

综合服务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集中区域,包括商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为居民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为镇区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镇区的吸引力。

生态宜居区:结合水泉镇周边的要素打造优质的住宅区和社区设施。

特色风貌区:结合水泉镇的文化要素,打造展示城镇的特色风貌的生活区。

战略储备区:依托镇区西侧的用地,打造战略储备区用于镇区远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储备区在城镇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能够确保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和长远规划。

(二)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在镇区内设置1个文化活动中心,位于规划经四路与规划纬三路交叉口东北侧;用地面积约为0.05公顷。

将原先戏台的广场用地调整为文化活动用地,为了提高原戏台用地的使用率,建议新建老年活动中心一处用地面积为0.48公顷。

规划教育设施用地面积为0.20公顷,相比2020年现状增加10.67公顷。保留现有全部教育设施,新增教育设施用地全部用于建设小学和公办幼儿园。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为0.05公顷,比现状增加0.05公顷。新增体育用地用于镇区级级别体育设施建设

规划公共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为0.65公顷,相比现状增加0.65公顷。保留现有镇中心医院,新增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全部用于镇中心医院建设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97公顷,增加0.67公顷。对废弃、闲置办公设施进行功能置换,改造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或商业商务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社会福利用地,远期如若养老压力大,可于留白用地内统一考虑。

(三)镇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规划至2035年,规划新增一处供水用地,位于X572与规划纬一路交叉口东南侧,水泉镇镇区给水厂总供水规模扩增至200立方米/天。

根据污水量预测,规划新增一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183.2立方米/天。

水泉镇镇区现状供电电源为水泉镇变110KV变电站,现状规模为2*480MVA,能够满足远期镇区用电需求,规

规划保留现状通讯设施。

规划于镇区新建一处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约0.04公顷。

拟建生活垃圾站的转运规模为3/天,可满足镇区垃圾收运需求。

规划新建一处热源厂,为水泉镇远期发展使用。

规划新建一处消防站,位于水泉镇人民政府南。

十、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改

合理开展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以及其他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复垦,预估可补充耕地442.75公顷。

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优先考虑土坯房)、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建设宅基地

闭坑、废弃的采矿用地进行整治,面积约为3.89公顷。

规划范围内,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建设用地进行整治。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


能,盘活存量闲置和低效用地,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

十一、规划传导与实施

按经济区建立规划实施工作保障机制。由额里斯镇人民政府与各其他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规划实施,按经济区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推进规划的实施措施,按照项目计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监督检查各年度工作的推进执行情况。

完善规划决策体制和制度。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健全镇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管理措施,强化规划权威,确保建设符合规划不走样。

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

由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为切入,构建政府引导,集体主体、社会参与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融合发展的金融和治理体系,从而实现技术 (优质技术)密集+组织(农民合作)密集+资金(合作金融)密集+品牌(IP营销)密集,创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层面的开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