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野外粮食存放点安装监控的倡议

来源:突泉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11-01 16:13:3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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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村民朋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的基本生活物质,其安全问题关乎国计民生,作为其中最重要的粮仓,不少家庭会在野外场院存放粮食,而这些粮食存放地往往距离村屯较远,粮食盗窃案件时有发生。因此,永安镇人民政府向广大村民朋友提出以下倡议:
1.主动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利益,在野外粮食存放点自发安装监控,实现24小时远程监管,以便及时发现并防止盗窃行为,保障粮食安全和治安安全。
2.合法合规地安装摄像头,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注意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能够正常工作。
3.如有发现粮食被盗应保护现场,及时向派出所报警说明情况。

警方提示:偷盗农民的农作物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永安镇派出所电话:0482-5710055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