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年度任务清单管理。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提请自治区政府制定印发了《自治区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共下达196项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强化水环境形势分析和通报预警。建立了水环境形势月分析、季度通报制度,目前已下发水质通报两份,对进度缓慢和滞后的地区加强现场督办检查。实行水质断面考核预警机制,对水质超标、恶化水体的属地政府实施预警通报,对水质恶化且整改不力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三是提升环境监测管理水平。针对国家考核过程中指出的地表水断面监测频次不足问题,我厅及时召开会议约谈各盟市环保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监测站站长,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考核要求,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深刻反思不足之处,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并对相关盟市的9名环境监测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四是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前,全区有22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清洁化技术改造,64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60个园区已按照要求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呼和浩特、包头和赤峰市13段黑臭水体已有5段完成治理。完成了4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532家加油站更换双层罐或设置了防渗池。
1—6月份,全区5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点位)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34个,占比65.4%;劣V类水体断面5个,比例为9.6%;考核的42个地级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1%,预计到年底可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内蒙古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突泉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技术维护联系电话:0482-5188060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240002 蒙ICP备17000847号-1 蒙公网安备 15222402007001号
Copyright 2015 www.t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