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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7次集体学习 李纪恒讲话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者:徐莹莹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10: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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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下午,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实施宪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举行2018年第7次集体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宪治国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特别是宪法修正案,增强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观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前,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认真进行了自学和深入思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应邀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李纪恒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必须始终坚定宪法自信,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全力保证宪法实施。
  李纪恒指出,宪法只有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这次宪法修改使我国宪法紧跟时代步伐、实现与时俱进,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宪法修正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奋力谱写新时代依宪治国内蒙古篇章。
  李纪恒强调,要全面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营造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在宪法实施中的职能作用,保证宪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推动依法治区和法治内蒙古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