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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党组会议和第24次主任会议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发布者:徐莹莹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5: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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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党组会议和第24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1月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廉素和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推动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注入了坚定信心和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极端重要性,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抓紧梳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清理工作,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

  会议听取了关于各人大盟工委、设区的市人大贯彻落实全区人大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座谈会有关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扎实开展大兴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意见。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备案情况的说明;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和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决定提请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