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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部署春运交通管理工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发布者:徐莹莹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0日 09: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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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做好春运安保各项工作,持续保持全区交管系统“百日安全行动”以来严管高压态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于1月15日印发《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区公安机关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交管部门要推动隐患排查清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总结全区交管系统“百日安全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百日安全行动” 隐患“清零”回头看,牢牢把住人、车、路、企业四个关键环节,联合相关部门,迅速排查整改,切实将隐患消除在春运启动之前。加大执法管控力度,维护良好通行秩序。按照全区交管系统“百日安全行动”整体部署,春运期间全力整肃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打赢“四个专项行动”,即假牌套牌假证整治行动、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农村面包车治理行动,牢牢把握“现场查处”核心要义,持续释放严管信号,切实做到标准不降、导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提升见警率、管事率、查处率。加强道路交通组织,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春运前期、春节长假、春运后期的不同特点,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拥堵点、重点区域,做到“一路段一预案、一堵点一方案、一区域一对策”逐一明确责任领导。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交管部门要做好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应对恶劣天气。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深入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评估,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清障施救单位,补足应急物资装备,并将救援车辆和应急装备投放到桥梁、隧道、互通立交等重点路段。一旦发生冰雪雨雾恶劣天气,要加强整体指挥、部门协调、全线调度和高地配合、省际协作、部门联动,及时铲冰除雪,并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主干公路通行,最大限度减少封路。对于大雾能见度低、道路积雪结冰等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要果断采取封闭高速公路等措施。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发往或途经恶劣天气地区的班线,防止大量人员滞留和群死群伤事故。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交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引导安全文明出行。针对春运交通出行新形势、新特点,策划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围绕全国春运启动日、节前自驾出行高峰、节日出行和春节后返程、元宵节后返程等重点时间段,结合春运交通出行规律特点和冬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发布预警提示。发布春节假期“两公布一提示”,突出重点人群分类提示,对客运企业负责人,要通报重大事故案例和责任倒查情况,督促主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驾驶人,要广泛介绍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行车常识,及时通报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警示提示安全驾驶;对广大乘客,要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加强警示提示,集中曝光春运期间易发多发的客车和面包车超员、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