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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加快危化品 安全生产风险监测 预警系统建设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者:徐莹莹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9: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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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系统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硬性要求,是促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日,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在2019年12月20日前,采用统分结合、统一建设、分级推进、企业投入的方式,全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企业的重要实时监控视频图像和监测数据必须全部接入全区监测预警系统。

  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到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持续提升系统数据处理、智能分析研判能力,实现智能实时预警。此项建设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盟市、各旗县应急管理局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对未按要求建设并且重大危险源未接入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措施不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利用自治区电子政务云完成全区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和部署,提供给各盟市、旗县、化工园区(聚集区)使用,并开通账户密码,由各盟市、旗县、化工园区(聚集区)自行完成本级监测预警系统的数据接入及日常监测预警巡查功能。建设自治区监测预警系统视频服务平台,对接各盟市已建成的视频服务平台,未建设视频服务平台的,使用自治区级平台,并由自治区监测预警平台开通账号、密码。

  同时,通过互联网VPN专线将全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企业的重要实时监控视频图像和监测数据进行接入。目前全区尚未接入监控预警平台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配备网络接入设备及专线链路,完成接入工作。鄂尔多斯、乌海、阿拉善已经接入市级自行建设监控预警系统的企业,需按照要求进行改造,将视频及监测数据接入市级系统后统一汇总至自治区监测预警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管理运行机制(试行)》明确提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化工园区(聚集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与权限,规范预警信息采集、推送和反馈等流程,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

  各盟市、旗县、化工园区(聚集区)应急管理部门则负责相关企业调查摸底、督促完成企业端接入设备的采购和协调做好设备安装调试与网络对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