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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社区寒冬 关爱服刑人员

来源:水泉司法所(赵慧芳 冯志达) 发布者:王薪薪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8: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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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县司法局副局长孙浩协同水泉司法所所长时玉山,到乌兰浩特市盟医院看望慰问即将手术的社区服刑人员陈某。

      陈某,于201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目前在水泉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陈某腿部曾受过严重创伤,目前还在住院疗养。鉴于陈某情况特殊性,县司法局和水泉司法所制定针对性管理方案,同时,不定期去看望慰问治疗情况。

      慰问中,孙局长和时所长嘱咐陈某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有什么困难随时向所里提出,争取早日康复。陈某非常感动,说道“感谢领导的关心,我以后一定好好做人,回报社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在社区矫正管理中,水泉司法所始终坚持把教育与矫正放在第一位,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除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管理外,还十分注重爱心教育,强化奉献意识,通过规范化训诫和集体公益劳动,教育他们回报社会、关爱他人。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悔罪服法,认真接受改造,并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