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信息

管住嘴 收住腿 守住心 ---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有感

来源:清廉突泉 发布者:王薪薪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9日 09:09 浏览次数:
    
分享
下载本页
      2月6日,宝石镇纪委组织纪检干事、部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共同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开展了深入讨论,并把“八条禁令”总结成为九个字,即“管住嘴、收住腿、守住心”。
      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管住嘴”。一方面,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做到不发表、不传播不正当言论;其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第三,坚决做到工作日不饮酒、休息日不酗酒;第四,不打听、不过问案情,不干预案件。以上四点均和嘴有着密切关系,所以我们要做到“管住嘴”。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收住腿”。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不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同时也要做到不参与,所以说“收住腿”就是指这类的宴请坚决不能参与;“收住腿”的另一点要求是指不于案件调查对象及相关人员有任何联系。“收住腿”是合格纪检监察干部干净担当的一项重要体现。
      纪检监察干部还要做到“守住心”。“守住心”就是对党要做到绝对的忠诚,一方面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做到不推诿扯皮,积极正面的面对反应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做到不隐瞒。
      “管住嘴、收住腿、守住心”九个字说起来容易,但它赋予我们的是责任,只有我们真正做到“管住嘴、收住腿、守住心”,才能打造一支能打硬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到“反腐利剑永不腐、党旗照耀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