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水泉镇兴胜村村民金某电话投诉。投诉称兴胜村一超市王某卖给其“王氏医用冷敷贴”,并上门给其和丈夫敷贴,一个疗程30天,共用贴三个疗程,使用后用药处皮肤出现水泡和瘙痒,并且个别地方出现溃烂,合计用药花费5950元。投诉人要求王某治疗他们夫妻用药后造成的身体损伤,并给予经济赔偿。 接到投诉后,水泉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至兴胜村王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王某确有销售“王氏医用冷敷贴”行为,经相关股室确认,该冷敷贴属于合格一级医疗器械,销售无需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非传销行为。投诉人金某夫妻用贴后出现皮肤瘙痒、溃烂等症状,为王某缺乏相关医疗知识所造成。 根据检查结果,水泉所执法人员及时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投诉人金某和被投诉人王某达成一致协议,由被投诉方王某免除投诉方已用冷敷贴货款5950元,另外补偿投诉方现金2500元,经执法人员在场确认后一次性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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