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突泉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农村基层的监察工作,擦亮“最后一公里”的监督“探头”。
“标准+特色”细化规范操作指南。在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新增监察对象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农村掌握公权力人员,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发力?今年6月以来,突泉镇按照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创新开展村级监察联络员聘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对村级监察联络员的主要职责、监督对象、监督权限等方面作出具体操作规范,指导村级监察联络员规范履职、精准履职。截至目前,全镇41个村均已实现机构、人员、职能“三到位”,共聘任村级监察联络员117名,并全部颁发聘书。
“探索+实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张主任,我来交月报表了,上个月村里路口限高的反光贴都掉了,我怕给来往车辆带来危险,及时向村里反映了这事,现在反光贴都粘好了。”平川村监察联络员武守斌开心地说。公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为加强对监察对象的规范管理及监察监督,自聘任村级监察联络员以来,前移监督关口,延伸监督触角,各村建立监督事项台账,镇监察办公室对收集到的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截至目前,全镇无一例升学宴和谢师宴问题发生,有效遏制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培训+实践”丰富学习交流渠道。“村级监察联络员有哪些权限?村级监察联络员跟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哪些区别?”突泉镇监察办公室针对村级监察联络员上岗后普遍反映的“本领恐慌”问题,对症施教举办2期监察联络员培训班,为村级监察联络员面对面答疑解惑,上好“充电蓄能”基础课。不仅如此,为了满足村级监察联络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突泉镇监察办公室搭建了专门的“微信群”实践平台,在“耳濡目染”中提高村级监察联络员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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