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突泉县委办公室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泉县“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突泉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将“两优一提”成果的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减少登记要件。施行窗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业务咨询等工作机制,更新规范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等内容。申请人只需提交《申请表》即可受理,依托自治区一网通办平台功能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不需要申请人再次提供。其他如安全制度、预案、图纸等,可在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时提交。
(二)压缩审批时限。本级权限内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时间,由法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实行容缺受理,只需办结前补齐相关资料。
二、外部事项优化情况
一是减材料,原需材料6份,精简为5份,精减率下降16.67%。
二是减时间方面,原需10个工作日,压减后需5个工作日,压减50%。
特此公告。
附件:外部管理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xlsx
突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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