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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深入学习《对打听、过问、干预纪律审查情况实行报告的暂行办法》

来源:县纪委(苑康) 发布者:王薪薪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7: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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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县纪委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干部、派驻纪检组利用每周一例会学习自治区纪委出台的《对打听、过问、干预纪律审查情况实行报告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周世荣在讲话中指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办法》作为一项纪律,认真学习,严肃对待。《办法》明确的提出在纪律审查工作中,遇有打听、过问、干预纪律审查情况的行为,纪律审查人员应坚决的予以提醒和拒绝,并及时主动登记报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他强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就是要加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继续教育,提升执纪审查的能力。《办法》的出台是加强对执纪者监督,严防“灯下黑”的一项重要举措。执行运用好《办法》的各项要求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和执纪审查安全的一种保护,各审查科室和业务科室都要认真执行,从制度上杜绝打听、过问、干预纪律审查情况的发生。

      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海涛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