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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树林一行来我县调研

来源:突泉微讯 发布者:王薪薪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 08:3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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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树林一行在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彧的陪同下来我县,就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县领导屈振年、于大明、王文革及县检察院检察长朱丽璇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参观了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和案件管理大厅。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检察院检察长朱丽璇所做的工作汇报。

      三年来,突泉县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案件办理的数量连续在全盟检察系统同类业务中排名第一。三年来共办理支持起诉21件,在全盟检察系统排名第一。始终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对待,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行政不作为等,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行使公益诉讼职能。

      县委书记屈振年在讲话时指出,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办案,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营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下一步,县委、县政府还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检察工作。也希望县检察院要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把握好公益诉讼的标准、范围和重点,把公益诉讼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有效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民行检察工作杨树林强调,一是要把握住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重点。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针对的不是生效的法律判决,而是其他民事行政方面的案件,要抓住工作重点,促进工作开展。二是要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只有检察长“一把手”高度重视,民行工作才能有更大的发展和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一项很特殊的工作,要不断探索民行检察工作新的方法和途径,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检察院和地方党委、人大请示汇报,也可以通过民事行政诉讼直通车,咨询、请示,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彦春在会上详细讲解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尤其是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责、工作方式和重要意义。并对参会干警在检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

      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彧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大明进行了交流发言。